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专业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相关部门会收取费用吗?
发布日期:2025-04-14点击率:48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专业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相关部门会收取费用吗?

  一般情况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相关部门需要免费予以公开,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会一直不收,如果超过一定的申请数量,且总是重复申请,即一个政府信息项目重复申请,那么相关部门就会开始收取一定的费用。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就是说,申请人一个月内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没有超过10件,一般是不能收取相关费用的,但是如果超过了11件,那么超过的部分,相关部门就会按照每一件100元的标准向大家收取相关的费用,如果超过了10件,即你一个月内申请了30件政府信息公开,那多出来的这二十件,那么相关部门就会向你收取2000块钱的费用。

  另外,除了按件收取费用之外,还有按量收取费用的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在相关部门没有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并要求以纸质的形式提供的话,那么一旦超过30页(A4纸),那么相关部门就是按照每页1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如果没有超过30页(含30页)则不收取相关费用。对于超过100页的,按每页2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超过200页的,按每页4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申请信息公开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也很复杂,加之很多被征收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所以很难确认应当要向谁申请,应该申请哪些信息,所以,为了避免重复申请,申请过量等问题,建议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申请之后,如果相关部门没有按照要求答复的,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那么我们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针对他们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