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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纠纷律师:土地征收中,这两项补偿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发布日期:2025-04-10点击率:30

  北京土地纠纷律师:土地征收中,这两项补偿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我们都知道,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依法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等等。与旧土地管理法相比,新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不管是在补偿方面,还是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都作出了较大的调整。

  在落实各项征地补偿费上更是加上了“及时”二字,这也正因为是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经常不落实各项补偿费,导致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不断上升,所以,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要在三个月内及时落实补偿款。

  而对于各项补偿项目的去向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来看,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不归农民自己所有,所以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则是会先发放给村委会的,而对于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如果有房屋被征收的话,那么这三项补偿费是需要直接给予被征收人的,不能经过村委会的手。

  当然了,村委会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后,需要将绝大多部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村委会不能据为己有。因此实践过程中,如果村委会以土地所有权不归村民个人所有,不分配土地补偿费或分配不公平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针对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要求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他们的行为,并分配土地补偿费。

  关于补偿标准,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列明各项补偿费的标准是多少。比如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制定。

  但需要广大被征收人注意的是,这个补偿标准的制定可不是有关部门随便制定的,一般情况下,与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所有事项,从原则上来说都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调查的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

  也就是说,征收方需要派人在征收范围内进行考察,结合土地、房屋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最终的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会在补偿安置方案中公开,如果广大被征地农民想要了解,可以在征收范围内找找有没有补偿安置方案这样的文件,如果没有,那说明征收方并没有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公开,此时被征收人就需要借助申请信息公开这个办法来拿到相关征地文件。

  对于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同样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关部门不能随意确定补偿标准,否则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不公平,对于在征收之前,该房屋所占地块已经纳入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则需要参考590号令中的规定进行。

  除了以上这些补偿之外,土地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地方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比如金堂县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I区片44000元/亩,Ⅱ区片423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和百分之四十。晋江市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一类土地为每亩七万四,二类土地为每亩六万,其中土地补偿费占百分之四十,安置补助费占百分之六十。白河县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类耕地为四万七千多,二类、二类、四类差不多都是三万多。

  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很多地方都公布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这里就不再一一给大家列举了,大家可以通过网络自行查询地方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想要说的是,土地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地方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与制定地上附着物等其他补偿标准一样,每个地方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比如需要综合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然后制定出最终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那么这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之后,是否就意味着以后的土地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都会一直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补偿呢?

  凯诺律师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并不是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需要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或者公布一次。也就是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

  因此在遇到土地征收以后,被征收人一定要查当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否是最新的,如果有最新的,可征收方仍然按照之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最后凯诺拆迁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但是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房屋的补偿费。而且这个区片综合地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