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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4-03-06点击率:32

  近日,《泰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泰州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至此,泰州市成为全省首个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的设区市。

  《规划》是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内泰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安排。《规划》坚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并行、规模与质量并重,强化全要素、全空间、全过程统筹,提出构建“一带、两源、四廊、五区”市域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耕地、森林、湿地、水域”等保护任务,衔接“生物物种、绿地、水质、廊道”等保护管控要求,划定“里下河生态涵养区、北部农田生态保护与修复区、中部宜居城镇生态提升区、高沙土农田综合整治区、沿江岸线生态管控区”等5个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全域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城乡生态修复等5类67个重大工程。

  下一步,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会同各市(区)和市相关部门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主线,聚焦《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确保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来源: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