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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构建生态保护多方补偿格局
11月1日,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发布会介绍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工作的主要成效。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宁耘介绍,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构建生态保护多方补偿格局。
一是完善分类补偿,实施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投入3631万元开展内陆水域涉渔工程渔业生态补偿。投入13.91亿元对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补助资金1.56亿元实现全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全覆盖。投入湿地补助资金0.56亿元,支持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等6处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二是优化纵向补偿,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和自然保护地占比较高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等级较高地区,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对生态脆弱脱贫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三是健全横向补偿,促进地域间生态共治红利共享。2015—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央、粤桂两省(区)共投入补偿资金25.97亿元,使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成为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典范。
四是推进多元补偿,激发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南宁市宾阳县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桂林市经济开发区罗汉果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百色市凌云县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等3个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成功纳入国家试点。
五是落实责任制,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情况、生态保护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和完善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2022年8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了《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生态保护分类补偿、优化生态保护纵向补偿、健全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推进生态保护多元化补偿、加大绿色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激励约束。宁耘表示,广西将通过这七项举措进一步深化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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