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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者付费 保护者获益
发布日期:2018-05-11点击率:1352

  原标题:受益者付费 保护者获益

  5月1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政府日前印发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2020年前,在龙溪河、璧南河等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两个或多个区县的次级河流建立横向补偿机制。

  “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核心,是落实区县水环境防治责任,让受益者付费、保护者获益。”市财政局人士介绍,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突出“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是落实中央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升长江重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财政制度的创新。为此,市财政将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按月监测水质,按月通报水质评价和核算结果,按月核算考核基金。

  据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补偿标准为每月100万元,交界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且较上年度水质提升的,由下游区县补上游区县,下降或超标的由上游区县补下游区县。对直接流入长江、嘉陵江、乌江和市外,以及市外流入重庆的河流,由市级代行补偿。补偿金月核算、月通报、年清缴,用于流域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

  为调动区县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重庆推出了激励政策:一是奖早建,对今年10月底前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3年以上补偿协议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二是奖协作,对建立流域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作会商、联防共治机制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三是奖成效,对上下游区县有效协同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在安排转移支付时倾斜。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鼓励区县协商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共建园区等方式,在具备条件的流域采用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建立横向补偿机制,鼓励区县之间开展排污权和水权交易。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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