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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 山东作交流发言
4月8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会议系统总结十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高质量开展。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从2015年地方试点到现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走过十年历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以磋商为核心的索赔机制持续健全,立法取得重要突破,鉴定评估技术保障不断强化,案例实践质效显著提升。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我们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主动作为,紧盯各项改革任务举措,加强协作,同向发力,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奋力谱写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单位作了发言,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介绍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山东、江苏、江西三省生态环境厅作交流发言,湖南、四川、青海、贵州四省生态环境厅作书面交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疾控局等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同志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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