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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纠纷律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3-14点击率:19

  北京拆迁纠纷律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是什么?

  在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后,相关部门就需要按照告知大家的时间开始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土地现状调查需要弄清楚征收范围内所有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等情况。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土地现状调查需要被征地农民参权,而且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也需要与被征地农民共同确认,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告诉被征地农民这一权利,同样征收程序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在遇到土地征收以后,广大被征地农民就需要对相关部门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在被征地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对其土地进行调查,并出具土地现状调查表等,那原则上来说就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在履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程序之后,就需要开始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履行这一程序,那同样也就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广大被征地农民对此一定要有所审查。

  在完成了前面程序之后,接下来相关部门就需要结合土地现状调查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要包括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安置对象、安置补偿方式、社会保障等。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具体的土地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对象;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异议反馈渠道;七、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