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云南铜业:分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被罚款56.4万元
发布日期:2022-06-13点击率:306

  云南铜业6月12日公告,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铜业)于近日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1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西南铜业硫酸三系列尾吸排口进行取样监测时,发现一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的0.83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西南铜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违法行为罚款5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