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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防治大气污染今年再出实招
发布日期:2017-04-19点击率:1506

  进一步深化落实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党政同责”机制;注重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和精准施治能力,建设“大气超级实验室”、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雷达网系统、灰霾污染立体监测系统;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淘汰剩余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913台,完成低质煤锅炉改造52台,燃煤机组污染物超低排放3套……记者18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哈市将从四个方面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据悉,今年,哈市将在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中负责经济、发展、生产、建设、城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监管及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大气超级实验室”、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雷达网系统、灰霾污染立体监测系统,科学准确分析大气污染成因,强化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水平和“精准施治”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降低启动条件,强化响应措施,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应对时效。全面落实《哈尔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时限、标准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实施金山堡供热、哈投热电、哈东调峰、大唐哈一热等4个热源续建工程项目,新增集中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加强燃煤质量督察,加大煤质抽检频次和执法力度,强化市场摊区、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管控,对违法销售低质煤的企业严厉处罚;淘汰剩余黄标车1.8万台;更新绿色清洁燃料公交车286辆,更新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出租车500辆;搬迁棚户区居民1万户;科学落实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措施,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据了解,2016年,哈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环境空气总体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2天,达标率77%,同比增加55天,其中优104天,同比增加20天,良178天,同比增加35天;超标84天,同比减少49天,其中轻度污染57天,同比减少14天,中度污染18天,同比减少2天,重度及以上9天,同比减少33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降幅超额完成省要求的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年度目标。在全国首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第38位,同比前移17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2位,31个省会城市居第2位。(作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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