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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郑州市日前公布《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提出今年郑州市PM10、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控制在150微克/立方米和79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时郑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大气治理考核力度,超1微克县区将被罚款50万元。
据了解,4月1日起,郑州市每月根据辖区内国控、市控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考核因子综合得分情况,对所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在年考核中,对于PM10年均浓度值、PM2.5年均浓度值比市定目标值每降低1微克/立方米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给予50万元财政奖励;对于PM10年均浓度值、PM2.5年均浓度值比市定目标值每升高1微克/立方米的县(市)区、管委会,将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
此外,对于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政府部门将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将实施区域限批,暂停辖区内除污染治理项目外的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直到连续三个月退出后两名方可申请解除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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